高梧百尺夜苍苍,乱扫秋星落晓霜。
高大的梧桐树在暮色下能够扫动天上的寒星,拂落晓霜。
如何不向西州植,倒挂绿毛幺凤皇。
为何不种在扬州,从而引来凤凰栖息?
高梧百尺夜苍苍,乱扫秋星落晓霜。
如何不向西州植,倒挂绿毛幺凤皇。
西州:指扬州。幺凤皇:又名桐花凤,凤凰的一种。
身在千山顶上头,突岩深缝妙香稠。
兰花生长在山岩最高处,在突出的岩石和深深裂缝中,散发着浓郁的香气。
非无脚下浮云闹,来不相知去不留。
脚下不是没有浮云翻滚喧闹,只是不关心他们什么时候来,什么时候走。
身在千山顶上头,突岩深缝妙香稠(chóu)。
顶:顶头。突:高出周围。稠:浓郁。
非无脚下浮云闹,来不相知去不留。
非:不是。浮云:天上的云。闹:喧哗。
不曾识面早相知,良会真诚意外奇。
我们不曾见面就早已知道姓名,这次意外相聚让我格外惊奇。
才可必传能有几,老犹得见未嫌迟。
你的才华一定会长久流传,我有幸晚年见到你也不算晚了。
苏堤二月如春水,杜牧三生鬓有丝。
二月的苏堤涨着春水,我曾像杜牧一般风流,如今却已鬓边生白。
一个西湖一才子,此来端不枉游资。
一赏西湖一见你,不枉费我这里游玩啊。
参考资料:
1、 费振刚.袁枚暨性灵派诗传.吉林:吉林人民出版社,2005:308不曾识面早相知,良会真诚意外奇。
良会:美好的会见。意外奇:指两人意外相聚。
才可必传能有几,老犹得见未嫌迟。
苏堤二月如春水,杜牧三生鬓有丝。
苏堤:在杭州西湖中。传为北宋元丰年间苏轼于杭州任职时疏浚西湖,堆泥筑堤,故名。杜牧三生:杜牧,晚唐著名诗人,风流多才,比喻袁枚。三生,指前生、今生、来生。鬓有丝:鬓发花白。此年袁枚六十三岁。
一个西湖一才子,此来端不枉游资。
才子:指袁枚。端:真正。枉:白费。
参考资料:
1、 费振刚.袁枚暨性灵派诗传.吉林:吉林人民出版社,2005:308首联写诗人与袁枚不期而遇。“不曾识面早相知,良会真诚意外奇。”诗人与袁枚知交已久,这次相遇正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奇迹,而自己的欢快之情溢于言表。
颔联赞叹袁枚卓越的才华,必将流传永久,因而自己有幸于晚年得见这位名高一代的诗人也并不嫌太晚。“才可必传能有几,老犹得见未嫌迟。”此时赵翼五十三岁,袁枚已六十三岁,所以称老,而这次会面又在风光旖旎的西子湖畔,更有诗情画意。
颈联写二月西湖涨春水,苏堤沉浸在春光之中。“苏堤二月如春水,杜牧三生鬓有丝。”在此景中,风流如杜牧的袁枚此时鬓边已有了白发。这两句形象地再现出当日两位诗人见面时的情景。“望湖楼下水如天”,那浩淼无际的水势正如二月的眷光,不仅充溢于天地之间,而且也漾溢在诗人的心头。眼前这位两鬓花白而风流倜傥的才子便是自己心仪已久的随园主人,怎不使诗人欣慰,所以说西湖与袁枚一样足以令他觉得不虚此行,甚至连游程的花费电不冤枉了。
尾联将西湖和袁枚系为一体,点明诗人喜悦心情。“一个西湖一才子,此来端不枉游资。”将西湖与袁枚联系在一起,非常浅切,却别开生面,“不枉游资”云云虽语带戏谑,却也体现了袁、赵二人之间的友谊是真诚的。这一次的聚会是欢愉的,在两位诗人心中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。袁枚也有诗记载此事,中有“西湖天为两人生”之句,表现了同样轻快戏谑的笔调。
赵翼的诗明白清通,追求一种朴实平易的美感,如这一首通篇没有僻字涩句,也不用浓艳的词藻、艰深的典故,冲口而出,然不乏佳句。“才可”二句意在称扬袁枚的才华出众,然也带出白首相逢的情景,“苏堤”二句于通篇议论之中插入形象的描绘,令景物与人融合无间,都于平淡中含有深味,令人难忘。赵翼诗的另一特点是诙谐幽默,如此首中“老犹得见未嫌迟”等诸句中都显然有一种风趣的精神,或表现旷达的胸襟,或抒写真率的友情。
参考资料:
1、 上海古籍出版社编.元明清诗鉴赏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8:3912、 郑春山.千古绝唱·中国古典文学赏析.北京:中国言实出版社,1999:4491风紧雁行高,无边落木萧萧。楚天魂梦与香消,青山暮暮朝朝。
秋风萧瑟,卷起漫天落叶,大雁向着南方高飞。我们的爱情匆匆开始,又匆匆结束,徒然留下无尽的相思。
断续凉云来一缕,飘堕几丝灵雨。今夜冷红浦溆,鸳鸯栖向何处?
偶然飘来一朵凉云,洒下几点雨,不由令人记挂起那生着红草的水滨,鸳鸯今夜该向哪里栖宿?
参考资料:
1、 (清)纳兰性德著.墨香斋译评,纳兰词 双色插图版:中国纺织出版社,2015.10:第110页2、 (清)纳兰性德著.侯清恒,李少辉注评,纳兰词赏析:中国言实出版社,2015.04:第373页风紧雁行高,无边落木萧萧。楚天魂梦与香消,青山暮暮朝朝。
无边:这里是描绘了一幅深秋的景色。楚天:诗文中男女情事的常用之典。
断续凉云来一缕,飘堕(duò)几丝灵雨。今夜冷红浦(pǔ)溆(xù),鸳鸯栖向何处?
堕:落下。灵雨:好雨。红:水草,又称水荭。浦溆:水畔,水边。
参考资料:
1、 (清)纳兰性德著.墨香斋译评,纳兰词 双色插图版:中国纺织出版社,2015.10:第110页2、 (清)纳兰性德著.侯清恒,李少辉注评,纳兰词赏析:中国言实出版社,2015.04:第373页上片写景,营造凄清的氛围。“风紧雁行高”,开篇五个字便是寂寞的形状,宛如天际的白云,看似有形,却是无形。也正是因为如此,寂寞才难以捉摸,时而飘来,进入心里,让人无法释怀。容若最是能体会寂寞的,他的心,从始至终,从未曾冰释过。“无边落木萧萧”,就好像无边的落木,落叶无边,枯寂蔓延开来,无法收拾。而容若之所以开篇如此描写,正是要写出相思之苦的痛楚:“楚天魂梦与香销,青山暮暮朝朝”,到底那相爱之情如何才能够化解,让容若不再为相思而苦,无人能够作答,就连容若自己,也无法解答。人世间的情情爱爱,本就是因缘际会,这是无法用理性去控制的。容若是一个多情之人,他正因为多情,才被情所困。词中虽是写景,却景中有情,甚是感人。
下片借景抒情,运用“凉云”、“灵雨”等意象描绘出一幅扩大的景象。“断续凉云来一缕,飘堕几丝灵雨。今夜冷红浦溆,鸳鸯栖向何处?”情景交融,云雨反转,无一不让容若想到相思之人。今夜寒意袭人,那思恋的人会在何处。是否会被寒冷侵袭,又是否会不懂得加衣。这种种担忧,无不化进这首词中,尽惹得相思离人泪。最后一句卒章显志,表现出对自己所想之人的盼望之情。
从写法上看,全词没有一个字提及人物,既没有出现词人自己,也没有出现爱慕怀怀念的对象,一切修辞都是暗示,一切意象也都是暗示。在各种旁敲侧击里,烘托出梦断香消的刻骨悲伤。
参考资料:
1、 纳兰容若著.一生最爱纳兰词 全词彩插珍藏版:石油工业出版社,2014.11:第255页造物无言却有情,每于寒尽觉春生。
千红万紫安排著,只待新雷第一声。
造物无言却有情,每于寒尽觉春生。
大自然虽然默默无言但却有情,每当寒冬将尽便促使春意萌生。
千红万紫安排著,只待新雷第一声。
大自然早已安排好了万紫千红,只等春雷一响,百花就将竞相开放。
参考资料:
1、 黄刚 .《张维屏诗文选》 .上海 :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,1992 :81 .2、 重庆出版社 .《读点经典·第27辑》 .重庆 :重庆出版社 ,2011 :60 .3、 黄勤堂 .《哲理诗选析》 .合肥 :安徽文艺出版社 ,1991 :219 .造物无言却有情,每于寒尽觉春生。
造物:指天,古人认为天创造万物。又作“造化”。每于:常常在。
千红万紫安排著,只待新雷第一声。
千红万紫:指春天时百花齐放的局面。著:妥当,明显。又作“着”。新雷:春天的第一个雷声。这里象征着春天将很快来临。
参考资料:
1、 黄刚 .《张维屏诗文选》 .上海 :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,1992 :81 .2、 重庆出版社 .《读点经典·第27辑》 .重庆 :重庆出版社 ,2011 :60 .3、 黄勤堂 .《哲理诗选析》 .合肥 :安徽文艺出版社 ,1991 :219 .造物无言却有情,每于寒尽觉春生。
千红万紫安排著,只待新雷第一声。
新雷,就是春雷。经过漫长而寒冷的冬天一声春雷,引来明媚如画的春天,人间重新呈现出勃勃生机。这首诗写了诗人渴望春天尽快到来的急迫心情,以及春天即将来临的喜悦。
首先,诗人的移情手法,赋予自然界具有人的情感活动和思维能力。
“造物无言却有情”造物,万物的创造者,指天。造物无言,来自孔子《论语。阳货》:“天何言哉!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。”原意是,天什么时候说过话呀,但四季的轮转,百物的生长,都由它来掌管。这句是说:天不会讲话,但却是富有情感的。
“每于寒尽觉春生”寒,寒寒冷,指冬天。觉,启发,催动。意思说:每当冬天将要完了时,就催动着春天到来。这就是诗人认为天有情的地方。其实,四时变化,冬去春来,是一种自然规律。诗人把它说成是天有情感,有意这样做的,正是诗人自己有情,他感到春天即将来临了,产生了无限的喜悦,和对天——造物主的感激之情。同时,还有渴望尽快让春天到来的希冀。
其次,诗人在处理全诗情绪的转换时,巧妙地利用最富于孕育性的时刻这一美学手段。
诗人不写新雷之后满目欢愉的情形,而集中写新雷炸响前夕,万物俱备而万物俱待这一关键时刻,使画面更富悬念,更具戏剧色彩。因为造物有情,寒尽春生,千红万紫的百花正含苞待放,自然界一时间仿佛处于静止的等待之中。这是巨大变化前夕的平静,是第一声春雷炸响前的寂静。所以,平静、寂静之中,蕴藏着即将爆发的巨变。在人们的情绪上,只有这样的时刻,最令人紧张,也最富于想象力。诗人抓住了第一声春雷炸响前夕这个富于孕育性的时刻,更能表达他对春天的渴望,对新的生活环境的渴望。
这首诗写诗人呼唤春天,是自然界的春天,也是社会的春天。当时中国处在封建社会末期,黑暗落后,诗人希望改变这种现状,社会发展也必然要改变它。诗入借新雷的描写,渴望和坚信社会变革的到来。诗的构思巧妙,情调激昂向上,语句清新,寓意深刻。读着它,仿佛感受到诗人激动的脉博,不由产生奋发的力量。
参考资料:
1、 王洪.《古代诗歌鉴赏辞典》 .北京:北京燕山出版社,1989:952